過去十多年,政府一直視房屋為「重中之重」的政策,上屆政府重推《長遠房屋策略》以求建屋安民,紓解房屋問題衍生的社會矛盾。
然而,自2015年《長遠房屋策略》正式推行以來,本港的房屋問題非但未見改善,更有惡化的趨勢,加深社會矛盾。
香港已進入新時代,社會氣氛趨於平和,行政立法關係亦重回正軌,房屋及相關土地政策亦應作出變革,以回應市民安居的訴求。
當前面對的房屋問題
房屋供求嚴重失衡
公屋近6年
目標供應量:174,600
實際落成量:93,363
私樓近6年
目標供應量:99,400
實際落成量:99,200
樓價租金高企
脫離市民負擔能力
2015-2020年
租金上升6%
樓價上升28%
樓價=20年家庭總收入
劏房蔓延
2014-2020年
劏房數量上升16.8%
劏房住戶上升18%
租金中位數上升26.3%
公屋輪候大排長龍
2014年3月至2021年3月
公屋一般申請宗數:153,300 (+31,400)
一般申請輪候年期:5.8年(+2.8年)
距離目標尚欠單位數量:18,839
年輕人置業路上看不見未來
1997年
35歲以下自置業主佔22.1%
2019年
下降至7.6%
變革房屋政策的倡議
三大目標
實現三年上樓
增加出租公屋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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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目標為本」的房屋供應推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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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萬個新公屋= 4年累積個案「清零」,6年恢復「三年上樓」
增加短中長期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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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已規劃項目的地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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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的住宅用地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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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運用《收回土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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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北環線沿線的牛潭尾及凹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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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新界北的規劃,以開拓更多新發展區,包括十八鄉西、八鄉北、錦田東、沙頭角和古洞南及丙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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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土地調整」 (Land Readjustment)制度*,以另一方式促進公私營合作,釋放土地潛力,改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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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新界祖堂地的出售安排(約2,40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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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視16,000公頃綠化地帶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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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改劃作公共用途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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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葵青貨櫃碼頭、油庫及相關用地(約400-500公頃)
加快舊區及舊屋邨重建步伐,釋放土地潛力
精簡規劃及地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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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簡規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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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城市規劃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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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一收地作公營房屋的特惠補償率至「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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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準地價」作為現行補價安排的另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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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安置受收地影響的居民、農戶及經營者
改組制定房屋土地政策的政府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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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改由行政長官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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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協助青年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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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居屋供應至每年1.5萬 = 舊居屋年代10年平均數 =青年更易「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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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新居者有期屋計劃」,提早預售新界北的「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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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真正首置者全數住宅物業印花稅,樓價上限800萬, 以降低置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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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屋供應穩定後,推出新的「租者置其屋計劃」
「新居者有期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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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機會:凡未能中籤者、育有年幼子女、家有長者均可獲多一個抽籤號,最多可多獲額外3個抽籤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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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定價:在建築圖則及「開工紙」獲批後,將公佈定價,定價與現行居屋相若,即按「非業主住戶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來評定負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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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日期:預計在揀樓後5年內,具體日期在揀樓期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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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形式:以先導計劃方式試行
告別劏房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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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批出私樓單位實用面積低於200呎的建築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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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人均面積由7平方米逐步提高至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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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舊樓邨,並在重新編配單位時,增加人均居住面積至不少於10平方米
總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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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長遠房屋策略》,將「實現三年上樓」、「協助青年置業」及「告別劏房蝸居」三大目標納入《長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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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標為本」推算供應,將公營房屋供應加至4.5萬,以達至公屋累積個案「清零」、恢復「三年上樓」以及協助青年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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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政策局架構,並由特首親自督導「重中之重」的房屋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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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新居者有期屋計劃」,以5年樓花的形式,「提早」令讓年輕家庭、邊緣中產「鎖定」置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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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200呎以下的單位供應,免得市民「越住越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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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地積比、增加住宅用地比例、擴大收地以短期內彌補土地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