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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建聯兩會建議和提案

2019.02.22


民建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將於今年三月出席兩會期間,就多項推動兩地合作與國家發展的議題提出建議和提案,詳細如下(去年兩會建議和提案的跟進情況見附件):


(一)推動醫療安老發展


1. 加強推動我國智慧醫療發展

盡快制訂全面及完善的「智慧醫療」政策發展藍圖及統一的規範標準,並優化相關法規,突破行政壁壘,推動跨單位及政府部門的合作,讓醫療數據在各個醫療單位之間互聯互通、共建共享。政府亦應研究提供更多財政資源,包括成立行業基金,以及稅務優惠等,以協助推動發展「智慧醫療」。


2. 合辦更多醫療機構

推動香港以及其他國家地區優質的醫院與更多內地主要城市合作建設合營醫院,採用港式或其他優質模式管理,由內地與香港及其他國家地區的醫療專家組成團隊。短期而言,可先在最多香港居民聚居的大灣區城市如中山、珠海、廣州等地興建港式醫院。亦應研究共同成立採用優質管理的合辦診所,把合辦服務範疇從住院服務擴展至普通門診、專科門診及日間醫療程序服務等。並建議內地省市優質醫院和香港兩間大學成立聯合醫學院,以共同培養優質的醫護人才,並成為兩地交流的平台。


3. 擴大長者醫療券的應用範圍

將香港醫療券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內地主要醫院及診所,讓更多長者受惠。初期可在廣東省先行先試,在省內優質醫院內使用香港長者醫療券。並將長者醫療券的應用範圍擴大至內地主要省市的住院服務及日間手術程序等。


(二)改善營商環境 保障消費權益


4. 建立「大灣區綜合農業村」 打造農業新概念

於廣東省內設立專區,建立以香港農業專才領導的管理模式為主體的「大灣區綜合農業村」,將禽畜養殖、種植農業、旅遊業及三者的相關行業加以結合,集生產、休閒、教育、飲食、銷售及農業科技於一身。並優先於「大灣區綜合農業村」內發展禽畜農業,以及香港禽畜業界需求較大的種豬及種雞場,讓受香港發展規劃的禽畜農戶優先參與。並建議容許香港城市大學獸醫學系進駐「大灣區綜合農業村」,進行農業相關的科研工作,與「大灣區」農業作有機結合。


5. 支持修訂《漁業法》 加強打擊非法捕撈問題

期望《漁業法》引入具阻嚇性的罰款,嚴厲處罰重犯的不法之徒,更應沒收重犯者的漁具、漁船、吊銷捕撈許可證;並向構成犯罪的人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應儘快優化現存的執法資料,建立全國性的非法捕魚執法資料庫,並定期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問題作出溝通及交流,以充份掌握休漁期非法捕魚、跨界、跨境非法捕魚等的執法情況、犯案數字、重犯情況及相關罰則。政府相關部門亦可適度公開有關執法情況。另外,期望內地進一步研究加強打擊跨境非法捕魚問題,並進一步與香港相關部門交流探討,改善執法情況。政府亦宜儘快檢討舉報機制及執法工作,向漁民解釋執法工作,為漁民提供清晰及有效的舉報渠道。


6. 逐步放寬香港海味進入內地的檢疫標準

設立兩地認可的檢驗檢疫機制。只要提供國家認可的文件,如海味產地、香港檢疫合格證等,就可以允許進入內地。可對個別產品入境檢疫進行先行先試,暫時從華人最常用的乾貝、乾鮑魚和海參三種海味做起。並盡快放寬內地遊客攜帶海味的限制,將“完全禁止遊客攜帶”變為“有限度攜帶”,如不超過某個金額,或者不超過某個重量就可以攜帶。


7. 嚴管內地赴港零低團費問題

以行政指令限制相關訪港旅行團行程在個別地區,包括九龍城區的停留時間,甚至禁止逗留在個別區域範圍內。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雙方,也可以協調研究訂定到這些相關地區遊覽停留的訪港旅行團數目的每日上限。另外,應檢討如何可以提高在國家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有關規定中關於「以不合理的低價组織旅游活動」的可執行性,包括就「低於接待和服務費用的價格或者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提供旅遊服務」方面的執行情況,以加強取締非合理低價旅行團活動。並進一步嚴格執行「通過誘騙、强迫、變相强迫旅遊者消費,收受的旅遊經營者以回扣、佣金、人頭費或者奬勵費等各種名義给予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即簡稱『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活動。


8. 保障香港消費者權益

在《電子商務法》中,應該列明若大件包裝未能使用環保包裝,商家應接受相應的罰款,或者明確要求銷售的物品不應該過分包裝。建立香港與內地消費者保護的健全聯動機制,確保香港消費者在利益受損的情況下能投訴有門,明確責任部門,確實保證兩地消費者的權益。並研究完善《電子商務法》中有關保護中國消費者在境外網站購物的利益。


(三)便利生活就業 優化稅務安排


9. 為中國香港市民提供內地身份證明

盡快公布更多居住證制度的實施細節,以消除港人的誤會或疑問。並放寛規定,向不在內地定居的港人發放內地身份證明,或參考居住證制度及二代台胞證的做法,考慮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經調整後即可作為內地身份證明文件,與內地身份證有同等效用,以便利在內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作為過渡性措施,可加快推進互聯網身份認證平台的建設以及相關措施,並呼籲及要求各公營機構及各行業所有主要的服務營運商,在提供電子服務平台時,必須確保能兼容港澳通行證。


10. 在內地建設港人社區

專地專用,在鄰近香港的廣東省城市,如珠海、中山及惠州等,提供部份社區用地以興建大量房屋,並注明這些房屋只給予香港人居住,不受限購政策及個人所得稅政策影響。在專地上,配備相關配套包括社區及休閒娛樂設施,例如商場、街市、戱院、學校、安老院舍、圖書館、醫院、公園及公共泳池等。建議中央檢視目前相關的政策,若有限制性規例,可考慮予以適度調整。更可視乎情況,對相關安排提供財政補助。


11. 豁免內地港人境外徵稅

清晰明確在內地有居所的香港人士的稅務細節安排。例如若已經在內地置業並同時將在港澳的物業出售,會否因此成為稅務居民。此外,應取消目前比較繁瑣和複雜的備案制度。亦必須明確“戶籍、家庭、利益關係”三詞中的“頓號”的含義。並建議讓持有回鄉證的個人為香港的稅務居民,無須繳納內地的個人所得稅。


12. 容許香港銀行處理港人內地業務

容許香港居民在內地購買房屋自住時,可以向香港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及完成所需的抵押手續,而無須局限於向內地銀行申請。並容許於本港及內地均有機構的銀行集團,通過其於本港的機構以見証開戶的方法完成內地所需的開戶手續,以及辦理相關業務。


13. 建議內地法院持續做好解決執行難工作

政府帶頭做好法治宣傳工作,建立社會誠信體系,提高失信成本,促進全社會形成誠信守法的社會氛圍。探索完善法院執行工作聯動配合機制。強化對拒不執行裁判罪的打擊力度,強化刑事威懾力。


(四)保護動物 推動環保


14. 關於全面禁止穿山甲相關貿易活動建議

適時出台政策,全面停止穿山甲及其製品入藥,禁止相關貿易活動,包括人工繁殖等,加強對瀕危野生動物原料採購及藥品生產流通環節監管,以堵塞所有合法來源作持續銷售。通過積極的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促進穿山甲資源保護,加強人民對保護野生動物和環境的意識。


15. 全面禁止犀牛及其製品之貿易和利用

全面禁止人工繁殖或野生犀牛及其製品的貿易和利用,杜絕所有以合法貿易掩蓋的走私行為。嚴厲打擊犀牛及其製品非法貿易,提高跨部門打擊犀牛角非法交易的執法能力,積極協調和參與國際聯合執法行動,加強情報蒐集。加強保護犀牛的教育和宣傳,宣導生態文明理念,對消費者進行引導,自覺抵制非法購買及從境外向境內運輸、攜帶、寄遞犀牛及其製品等行為。


16. 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和管理

完善國家保護地管理權屬和相關法律制度,由國家擁有保護地所有權,及制訂區內管理辦法和監管的權力,下放保護地管理經營權予地方機關,實行分級管理,多方共治,強化監督管理,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建設。考慮將中國國家保護地建設納入“一帶一路”倡議和“南南合作”計劃中,推動中非兩國保護地建設和管理的合作,帶動保護地旅遊業和就業發展。並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其他損失的,由中央財政統一補償。


(五)建設灣區 放眼全球

17. 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統一資訊平台

粵港澳三地政府進行協商,共同設立一站式的大灣區資訊平台,以整合生活、工作、就業、學業等各方面的相關資訊,盡量做到公開和詳細。平台中應包含相關具體的流程指引,以協助香港企業或者個人到內地生活、工作等方面。各部門研究簡化香港企業或者個人到內地生活、就業、讀書或創業等的手續,激發更多香港人參與大灣區建設的積極性。


18. 建立大灣區創業配對平台

三地政府加強協調,設立一站式的大灣區創業資訊平台,以整合各地及各類工商部門的資訊,包括公司註冊資訊、稅務資訊、工商法律法規等。平台中應包含相關具體的操作流程指引,以協助香港企業或者個人到內地投資創業。各部門也應研究進一步簡化香港企業或者個人到內地創業和投資的手續,激發更多香港青年到內地創業的積極性。應在平台上建立一站式及全面的創業融資配對系統,讓創業者和投資者可以進行高效、安全、有針對性及一站式的創業配對,減少有錢無項目,或有項目但無錢的情況。


19. 設立大灣區顧問制度

設立大灣區顧問制度,邀請各界有才能有熱情的香港同胞擔任顧問。此顧問可發揮諮詢角色,凡有重大的相關政策推出前,政府都提前向這批顧問收集意見,令政策更加完善。顧問制度可設定名額及時限,讓更多不同屆別及階層的香港同胞可以參與其中。


20. 支持香港人參與國際事務

鼓勵、推動及協助更多香港人才擔任國際組織的主要職位,在提名時把香港人才放在推薦名單之中。鼓勵、推動及協助更多香港青年擔任國際公務員,包括對香港開放相關的培訓課程,例如中國聯合國協會的國際公務員培訓班等等,並將香港人納入聯合國分配給中國的國際公務員名額中。鼓勵、推動及協助更多香港人進入國家的外交體系,在全球主要地區參與推動國家的外交戰略以及全球治理的工作。


(六)改善跨境交通安排


21. 優化空域安排

考慮為大灣區前往各地城市的航班開設備用航道,以供當現有航道及領空受到廣泛管制時使用。當局亦應將香港航空交通流量同時納入內地空中流量管理系統一併考慮,使香港的航班運作更有秩序、更穩定。研究論證空域管理體制的改革方案,開展空域分類管理研究,並推動相關立法工作。並協助及鼓勵粵港澳三地參考外地的經驗,研究成立聯合空中管理中心,以創新模式處理大灣區的空域管理問題。


22. 優化香港人進出內地邊境的制度

在大灣區各個口岸都運用成熟的科技,務求大幅提高通關效率,促進人流物流的往還。與此同時,應考慮全面提升各口岸的資訊科技系統,以免因系統過份老舊而影響通關效率。應研究簡化過關手續,包括在更多口岸如皇崗口岸等實施一地兩檢,甚至研究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兩地一檢模式,以便利愈趨頻繁的跨境活動。重新委託香港中旅社代辦指紋採集的工作,令香港人在申請回鄉卡時,不用舟車勞頓到邊境口岸辦理手續。


23. 優化高鐵票價與運作

增設高鐵長者車票優惠,使長者可以優惠票價乘高鐵到內地各省市探親和觀光旅遊。設立學生半價乘高鐵優惠票,並將香港的大專院校學生納入計劃之中,以及取消每年只享有四次及指定假期使用限制。並研究適度放寛相關行李尺寸的限制,讓港人可以攜帶較大型行李,由香港直接乘坐高鐵到內地,享受高鐵帶來的便利。


24. 放寛跨境車牌申請

優化「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制度,採取「一次辦理、多次使用」模式,為期三年。並將特別配額制度推廣至其他多個口岸,包括文錦渡和即將開通的蓮塘等口岸。中期而言,考慮放寛車輛配額制度,令車輛進入特定配額的口岸後,可以在任何一個其他口岸離境。長遠亦可研究在個別口岸如港珠澳大橋取消所有配額制度。

 

新聞查詢:民建聯會務顧問、全國人大常委 譚耀宗 (358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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