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上星期發生的衝擊立法會的行動,是一項帶著惡意、刻意使用暴力的集體行動。不論涉事者有甚麼背後動機,他們的行為已把他們定性為暴徒。
「佔領運動」延續了近兩個月,各「佔領區」大致平靜;其間出現過一些暴力事件,但主要是由人群結集的地方容易發生的事故所引起,如佔領人士和警務 人員之間的衝突,或者兩組意見對立而情緒激動的群眾之間的磨擦,跟衝擊立法會這種非經挑釁、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進攻行動,性質完全不同。事實說明,在參 加「佔領運動」的市民和組織衝擊的暴徒之間,不應畫上等號。
然而,「佔領運動」並不能和暴力衝擊事件完全畫清界線。
首先,甚麼人可以說參加衝擊的暴徒不是「佔領」人士呢?沒有。任何人都沒有權威去甄別誰是運動的一分子、 誰不是。運動一開始,參與者便不斷強調「沒有大會、只有群眾」是它的特色和原則,根本不存在「入會資格」審核,誰也沒有權不讓誰來參與。不要說參加衝擊的 暴徒中最少有一部分事實上連日來在「佔領區」過了不少時間;即使他們在衝擊前從沒參加過任何「佔領」活動,就憑他們宣布衝擊是「佔領運動的升級」,已足以 令他們成為「佔領運動」的一分子。
對人物不能畫清界線,那末對行為又是否可以呢?暴力衝擊行為發生後,大部分「佔領」人士都表示反對,運動的不少頭面人物更嚴詞予以譴責,這是否可以起碼把暴力行為排除在「佔領運動」之外,保住運動的「和平」旗幟呢?恐怕也不可以。
以衝擊立法會作為「佔領運動」升級的手段,其實是「佔領」人士討論過的議題;當中有人反對,但也有人贊成。即使反對的佔了多數,同樣在「沒有大會」的原則下,沒有人可以說衝擊立法會違反了「佔領運動」的甚麼規條,於是可以不承認它是運動的一部分。
事實上,衝擊發生後,有些留守在「佔領區」的人士,包括一些頭面人物,對衝擊並不表示反對,有的甚至公然予以肯定。「佔領運動」開始以來一直高舉著的「和平、非暴力」旗幟,是否已經準備丟棄呢?抑或即使留著,也只是一句空喊的口號?
刊於AM730 《鈺成其事》
立法會主席 曾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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