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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目上管理」續篇

2017.11.25


筆者曾於2016年1月16 日在《信報》刊登小文一份,呼籲要有力打撃博矇的,未有專業會計師資格的從業人員冒充,侵害同業利益。更要防範社會公眾不會因未明真相而無辜受騙。要用黃仁宇教授「在數目上管理」的理念武裝起來,即主動強勢登明會計師本人或事務所在香港會計師公會登記的會員號碼,在照妖鏡前逼冒充者無所遁形。

梁繼昌議員也在2016年5月25日有文回應,且認為此議可取。公會卻在超過一年﹝以梁之文發表日計﹞至幾近兩年﹝以馮之文發表日計﹞的時間內,猶自「我自巋然不動」。未知何故?


剛收到2017年度的周年會員大會的通知。內有專業會計師條例的針對上稱情況的修訂。并謂若得通過,梁議員將把題案送到立法會討論立法。


「修訂案」除一貫的禁止未具資格者自稱是「專業會計師」、「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外,也對「專業會計」、「註冊會計」、「認可會計」和「執業會計」作出有點矯枉過正的規限。粗看起來,連simply加加減減的會計也包括在可被懷疑作假的範圍之內,把未是「師」者也當成「師」來嚴格對待,豈無一網打盡之慨!一向只humble地自認「會計仔」,搵餐飯食,又從不在此詞語前面作任何裝飾或誇大者,提供有關會計服務而又不作任何自吹有料者,相信應可相安無事。


但是仍然不認真考慮在「在數目上管理」,在公會及廣大會員利益的保護上,最終仍是有憾!


上稱的「專業會計」、「註冊會計」、「認可會計」和「執業會計」雖云已一網打盡,但要挑出骨頭來,還是輕而易舉之至!


要在香港做生意,需領一張商業登記證,此乃人所共知。此證既稱「證」,也可稱「照」,即營業執照也。在大陸做生意,必須證、照齊全。告訴別人已達此境,大家都會放心。


領得此商業登記證,可以老實地,也可誇張地說本公司已在香港得到政府「批准」、「核准」、「登記」、「已領牌」、「已持有牌照」,可與持牌銀行同一起跑線而競爭了!配上英語的Approved, licensed, registered, 甚至已 regulated,有多威水便吹到多威水。其實講來講去,都是圍住張商業登記證噴口水!香港政府因為你填了表,交了費,沒違犯各項規定,便給你登記證一張,以便日後作稅務申報,并不表示對公司的信用、所售貨品或服務的品質有何善惡的認定。


如不懷好意的有意博矇的從業者,立心反擊上稱規限,大可採取以下自吹自擂同時又不違反已定規則的窿罅。例如:

廿載經驗、建賬專家!

精通中港、理財理稅!

埋數做數、月報年報!

退休精英、實有偈傾!


不圖眷戀着上稱的拖泥帶水的什麼「會計」之名,也可看出其活動空間有多大。


會計師三字有definition。但會計二字卻非註冊商標。今日在街頭巷尾也可見到「會計妹」的廣告。他日若有人見此道可以搵到食,仿之作二次創作,自稱「會計叔叔」、「會計爺爺」或「會計媽咪」,若又搵到食且威脅到CPA的話,專業會計師條例又當再次修訂,以適時代之要?


公會可以考慮開設一個「打假辦」,或任命一名職員為「打假專員」。公眾收到一張會計師的名片或信紙,有疑時即可打電話到公會,立刻可查到是真是假。如公會已有此服務,不妨宣傳一下,好解百姓之疑團。


講到天光!可看到最有意思同時途徑可靠者仍是「在數目上管理」。


就用會員本人的號碼,以及事務所本身的號碼。一提出來,博矇者已無地容身。如此四兩撥千斤的高質招式,卻未見有人附和?公開談都無人談過,真奇!


 

刊於 信報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馮培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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