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
政府將於3月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以落實「新土地先行」方案,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議員歡迎方案,令《業權條例》在通過20年後,邁出落實業權註冊制度的第一步。劉議員又指出,雖然政府現時建議的「實施方案」僅為「新土地先行」,但以「先易後難」的方式實施《業權條例》,始終有助香港早日實施業權註冊,希望盡快落實,協助市民解決保存樓契以至缺契等情況,同時讓社會獲益,包括提升物業交易的效率,便利營商,以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等。
劉國勳議員認為,落實「新土地先行」方案,透過賣地批出的土地、私人協約批出的土地,以及以換地方式批出的土地及上蓋的物業,都會以「業權註冊制度」取代「契約註冊制度」。以往的「契約註冊制度」,業主需要保存有業權文件以證明自己的業權,甚至有不少業主會租用保險箱以存放這些文件。落實「業權註冊制度」後,業權註冊紀錄將會是證明業權的主要途徑,買家並不再需要翻查過往業權文件,便利物業交易,為物業業權提供更大保證和明確性,並簡化物業轉易程序。
政府決定維持「新土地」的定義,即《業權條例》生效當日或其後批出並根據政府租契持有的土地, 劉國勳議員關注舊有業權如何處理,建議提供「自願轉制」的選擇,讓業權人可以自願轉制至新的業權註冊制度,讓希望轉制的業權人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並於審核後獲得業權證明書,保障自己名下業權的明確性。劉國勳議員相信,只要業權沒有問題,舊制下的業主轉制亦不會引起爭拗;即使涉及律師費等開支,市民亦寧可「一勞永逸」,將業權由原本的契約制度,轉為業權註冊制度。
至於彌償上限設於5000萬,劉國勳議員表示認同,認為可減少業權人對因欺詐喪失業權時,賠償不足的憂慮,期望政府未來能再研究撤銷彌償上限的可行性,以進一步爭取社會各界對業權註冊制度的支持。
然而,劉國勳指出現時逆權管有條文有變相鼓勵霸佔他人土地之嫌,而在早前的諮詢中當局曾回應表示,會在落實業權註冊制度後,適當地考慮加強私人土地業權的確定性。惟政府公布的方案只是「新土地先行」,距全面落實業權註冊制度仍相當遙遠,政府亦無提出如何妥善處理逆權管有的爭議,亦指「新土地先行」將不受逆權管有申索,對此劉國勳表示理解當局「先易後難」的取態,並希望當局在落實推動「新土地先行」的工作後,將可進一步交代如何加強現有私人土地業權的確定性。
劉國勳認為,即使政府在現有土地未轉換制度,政府亦應先完善逆權管有法例對業主的保障,可考慮引入「通知機制」,即要求連續逆權管有者,在逆權管有用地10年後須作申請,並向土地業權人就申請發出通知,如土地業權人未有在規定時間之內提出反對,佔有土地的人士方可正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相信做法可在善用土地資源、尊重私有財權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 。
劉議員同時表示,明白《業權條例》的全面落實雖然有一段長時間的過渡期,但政府亦應為實施《業權條例》訂立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讓社會各界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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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 9782 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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