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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共同發展

2024年1月18日


香港與大灣區加強融合發展是一個重大議題,牽涉範圍非常廣泛。立法會今日討論“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共同發展”議案引起廣泛關注。特別是香港與前海在金融產業的融合發展。


國家公佈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提出強化金融業開放創新性,深化深港金融融合發展、提升金融服務深港實體經濟發展水平及創新前海金融監管機制等具體目標。《前海總規》配合早前《前海十八條》和《前海三十條》形成政策組合拳,進一步發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同時也為香港的金融業、企業和專業服務創造更多機遇。


立法會議員陳仲尼就此議案提出四點建議。首先,兩地政府可以在前海推動更多金融創新試點,鼓勵更多香港私人銀行、家族財富管理機構等在前海設立專營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證券投資業務;以及進行數字化人民幣跨境試點等。我相信在《前海總規》的基礎上,港深兩地可以在前海推動更高水平的金融開放,進行更深層次的互聯互通。接著下來,我希望兩地政府能全面落實《前海深港風投創投十八條》,加快落實簡化私募基金在內地投資限制,例如增加大灣區或全國項目的投資彈性。


第二,港深两地可以就金融科技加強合作。香港和深圳都是大灣區內金融科技領先的城市,两地應該抓住機遇,通過發展金融科技和金融創新,更有效地服務兩地的實體經濟。銀行可以在前海設立金融科技創新中心和初創企業合作平台,並推出更多創新產品和服務,讓中小企業和市民都能享受到更廣泛和便捷的金融服務。


第三,港深兩地應該加大在綠色和可持續金融領域的合作。香港是亞洲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港深兩地可以透過前海這個平台,進一步發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探索共建創新的綠色金融市場,研究推出更多綠色金融產品,共同吸引全球綠色資金。


第四,《前海總規》和其他深港合作政策的實施需要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積極參與和支持。我建議成立跨部門、跨機構的合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協同工作,形成合力推進前海深港合作,實現粵港澳大灣區的共同發展。


目前香港金融產業面對新的挑戰,香港應該充分發揮前海作為國家金融戰略的示範區和引領區的作用,推動港深兩地在金融領域的合作自主創新,尋找突破點,構建新的產業亮點,實現共同繁榮發展的目標。



傳媒查詢:

立法會議員陳仲尼 5398 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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