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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公器私用


2014.11.27


公私分明是每個議員的操守及應有的態度,但有些反對派議員就表現得不太專業了。


話說,11月26日的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到警察東九龍總部興建綜合大樓的工程問題。其實,工程的目的旨在將原本分散的警察部門集合起來,以便管理。相比起擴建堆填區、興建第三條機場跑道等議題,這項工程的爭論性是較小的。然而,有些反對派議員還是要雞蛋裡挑骨頭,百般阻撓。何俊仁議員質疑興建此項工程的必要性,不料說著說著「鬼拍後尾枕」,扯到前天警察在旺角協助執達吏執行法庭命令清場的事件上,他說從這件事上看到警察有龐大的警力,所以沒必要進行這項工程。兜兜轉轉,還以為他們有甚麼有力的論據反對,哦!現在明白了,原來又是衝著警察而來的,為反對而反對。


反對派對警察不滿已是天知地知的事情,不是甚麼秘密,他們通過公開譴責警察這些例牌動作表達意見,也是無可厚非。但在議事堂上,反對派公報私仇,以 宣洩其不滿,表現得如此氣量淺薄,專橫無理,與議會惡霸無異,實在是讓人失望。公還公,私還私,反對派縱使對警察有諸多不滿,可以透過其他途徑宣洩,而不是公器私用,罔顧市民大眾的需要。立法會也不是反對派的政治工具,自己喜歡怎樣就怎樣,喜歡針對誰就針對誰。還請反對派議員拿出點氣度來,別太記仇,在議事堂上表現得專業一點,不然公報私仇的事情何時能了呢?


 

刊於AM730

立法會議員 鍾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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