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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SAY NO 防止家庭暴力

2019.08.01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一直關注家暴問題,今天請來一男一女分別曾遭家暴及正處於危機家庭的人士分享求助無門的經歷,並促請政府加強支援危機家庭,並向家暴受害者提供保護和支援,同時加強相關宣傳教育,希望透過各種措施來保障婦女及家庭成員的安全。


家庭暴力已是全球關注的社會問題,現今有不少婦女或家庭成員曾遭受各種形式的暴力對待,包括身體、精神或性暴力等,而大多數施虐者是他們的家庭成員。根據社署網頁的資料顯示(見附表一),2018年新呈報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數目有2937宗,其中2387名受害人是女性(佔81.3%),整體數目較2017年的3128宗下跌了6.1%。


曾遭家暴的陳女士(化名)與丈夫關係欠佳,有一次她感到生命受威脅,報警後被送往醫院,其後轉介入住庇護中心。惜入住兩個月便要求遷離庇護中心,住宿期間多次被要求遷出,引致情緒波動,最後只能安排暫住短期中轉宿舍,而輪候公屋需時,令她感到前路彷徨。


另一位處於危機家庭的李先生(化名)與太太和一歲兒子與父母及家人同住,由於家人患有精神病,多次發生嚴重爭執,李先生擔心會對年幼兒子造成傷害,遂向社署求助,要求臨時危機支援及居住安排,卻因家庭成員未有受傷而不符資格遭拒。李先生活在恐懼之下,但又沒有經濟能力外出租住,申請公屋亦需時,感到非常無助。


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陳女士和李先生的處境非常需要居住支援,可惜他們求助無門,相信在地區有很多類似個案,希望有關當局伸出援手,同時要求延長庇護所住宿期限,增加相關住宿的服務名額等,以解受害人所急,而非待有悲劇發生才亡羊補牢。至於家暴近年的數字相信只屬冰山一角,未能反映實際情況,因為婦女對暴力虐待的認知不足,建議政府必須加強相關教育及支援危機家庭的工作,以保障婦女及家庭成員的安全。」


為防止及保障家暴及危機家庭受害人,我們有下列建議:


1. 延長庇護所住宿期限


現時庇護所最多居住的時間是三個月,這對於遭受嚴重家暴的婦女而言是遠遠不足,因為要在三個月內走出身心創傷非常困難,並且對於遭受家暴婦女來說,有一個安身的居所特別重要,很多婦女因無法找到安身居所,最終無奈地回到施暴者身邊,所以我們要求延長庇護所的住宿期限。同時,政府應該增加庇護所的服務名額,並且優化內部設施,特別是應考慮到一些少數族裔婦女的需要,提供符合她們文化的設施和服務。


2. 優化「施虐者輔導計劃」


要求增撥資源,加強為施虐者提供針對性的輔導,增加輔導節數,以及家庭治療等配套和跟進服務,改變施虐者的行為模式,以終止家庭暴力循環發生,消除家庭暴力所帶來的禍害。


3. 加強支援危機家庭服務


要求加強支援危機家庭服務,有關部門應評估現時香港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加強有關的社會福利服務、檢討處理和支援危機家庭的專業服務模式,及跨部門支援服務的相應成效,並加強外展服務,向危機家庭提供高效率、及時和到位的服務。


4. 加強前線警員培訓


提供專業家暴個案處理技巧予前線警務人員,並加強培訓處理家庭危機的技巧,以識別家暴個案的嚴重性。


5. 加強社工專業培訓


現時前線社工對於處理家暴的方式多以家庭的角度出發,而忽略了受害人本身,所以建議在社工培訓中加入處理家暴的專業課程,而介入手法應該以保護受害人為首要目的,而非單以家庭和諧為出發點進行協調。


6. 關注少數族裔家暴問題


由於的文化和華人不同,少數族裔婦女更難走出求助的第一步,因此,政府在宣傳家暴求助政策的時候應該關注少數族裔群體,並提供不同語言的服務資訊及詳情,移除言語上的障礙,讓她們獲得適切的服務。


7. 加強支援離異婦女


家暴問題也衍生出離異家庭問題,無論離異原因為何,婦女身心都收到創傷,要求盡快落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增加五間中心,提供一站式共享親職支援服務,並加強前線社工的專業輔導培訓。另外,當局可研究設立支援機構,協助離異家庭一方追討贍養費,幫助她們走出經濟困境。


8. 加強防止家暴宣傳教育


要求加強社區宣傳反暴力的教育工作,提升婦女及社會大眾對暴力的認知,並提供更多如何識別家暴的資訊,更重要的是要加入防止「暴力循環」的內容,讓市民,特別是婦女加強保護自我意識,以免跌入「暴力循環」。




 

新聞查詢: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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