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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國安法法官安排

2020.06.24


大律師公會代表反對特首指派法官專責審理日後國安案件,指是干預司法云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相關說法混淆視聽欺騙市民。周浩鼎指出,按基本法八十三條,香港各級法院職權和組織由法律規定,基本法八十八條訂明各級法院法官由特首任命,行政長官安排具備相關專長的若干法官名單專責審理日後國安案件,完全合理和符合基本法。周浩鼎指現行機制亦有若干法官負責一些審裁庭,特首過去也多次按機制委任法官處理一些調查委員會等,可見相關安排絕非干預司法。


對於張勇副主任提到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有可能牽涉「雙重效忠」問題,周浩鼎指按現時理解中央並無一刀切不容許有外國居留權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然而每個案件案情不同,牽涉雙重效忠的疑問值得大家思考及小心留意。

 

新聞聯絡:立法會議員周浩鼎 3703 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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