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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低空經濟聯盟 與 香港大學 成立「低空經濟法律法規小組」,推動低空經濟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

2025年2月20日


由大灣區低空經濟聯盟(下稱:聯盟)與香港大學宣布成立「大灣區低空經濟法律法規小組」(下稱:小組),並於2月19日在立法會大樓召開了首次會議,小組成員包括聯盟創會會長、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聯盟副會長鄧淑明教授、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簡慧敏、林筱魯、陳紹雄,香港大學低空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黃立錫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首席講師許文恩大律師,及深圳市航空業協會副秘書長黃茜女士等。與會者圍繞大灣區低空經濟的法律和監管發展展開深入探討,為該領域的長遠發展出謀獻策。


葛珮帆議員強調大灣區要發展低空經濟法律法規必須加快完善。由於低空經濟涉及多領域交叉,從無人機飛行安全到數據安全,商業運營規範到跨境活動監管,都需要明確且完善的法律條文來保障各方權益、規範市場秩序。當前,在新興技術不斷湧現、應用場景日益豐富的背景下,急需加快立法進程、細化法律條款,確保低空經濟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


葛珮帆議員指低空經濟跨城聯動,發展智慧灣區,已經是大灣區內各城市的共識,其發展潛力無限,將為大灣區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她認為香港有能力成為全球低空經濟法律與監管的先行者,推動建設大灣區低空監管標準,助力大灣區在低空經濟領域走出去,搶佔國際競爭高地,實現經濟的創新發展與轉型升級。她相信在小組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灣區低空經濟將在完善的法律監管體系護航下蓬勃發展。


陳紹雄議員指出,全球目前尚未有地方建立了完整的低空經濟法律體系。香港可憑其完善且國際化的法律制度,在無人機管理、基礎設施、空域管理、風險管理及保險等方面,與內地合作建立明確的法律框架、監管標準、專業培訓和資格認證等制度。


黃立錫教授提到, 跨境合作是大灣區低空經濟發展繞不開且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隨著大灣區一體化進程加速,香港與內地在低空經濟領域的交流合作愈發頻繁,但香港與內地在法律制度、監管模式上存在差異,這給跨境低空經濟活動帶來難度。因此,加強香港與內地在低空經濟領域的跨境合作,建立統一、協調的跨境監管機制迫在眉睫。


許文恩大律師提出要構建低空經濟法律框架,需考慮包括空域界定、無人機分類、跨境無人機規管、商業無人機保險模式等方面。對於低空空域範圍的界定和“分層空域管理”的實施,香港應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合理方案。在無人機分類監管上,要充分考慮不同類型無人機的功能、風險等級以及應用場景,實行差異化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在首次會議中,小組成員就法律框架、分類與應用場景、責任與保險和基礎設施等多個維度展開全面討論。未來小組將就三個範疇展開調研以向政府提出建議,包括政府計劃今年內修訂的《小型無人機令》(448G章);大型載貨載人無人機相關法例;及跨境無人機運輸的相關法律問題,包括兩地標準、認證,空管等方面。小組期望透過結合業界及學術界的力量,通過深入探討研究,為內地及本港政府提供有價值的建議,全力推動相關法例落地實施,為大灣區低空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傳媒查詢:

「大灣區低空經濟聯盟」創會會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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