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8
今年年初三又發生女導遊與安徽旅客打鬥鬧上法庭事件,受到內地媒體廣泛報道。類似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暴露了旅遊業界的種種積弊。
民建聯今天(2月8日)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女士會晤,就如何監管旅遊業進行交流及提出建議(詳細內容如下),並促請政府加強監管旅遊業,以維護香港旅遊與購物天堂的美譽。
劉吳惠蘭局長:
促請政府加強監管及發展旅遊業
導遊惡言強迫內地來港旅行團員購物的事件,近年屢見不鮮。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香港旅遊業議會於今年二月一日實施「十項措施」,包括導遊記分制、一團一導遊,保障導遊報酬等;國家旅遊局亦作出積極配合,於二月起規定兩地旅行社須簽署合同,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承接旅行團,不得欺騙或強迫旅客購物。但措施推行不足一周,便發生導遊強迫旅客購物及與旅客打鬥事件,引起內地電視台廣泛報道及國家旅遊局高度關注,對香港購物天堂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事件暴露了旅遊業界的種種積弊、反映有關措施未獲切實執行,亦令人質疑旅遊業議會以「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形式規管業界,未能充分發揮監管效用,而旅遊業作為香港主要經濟支柱之一,入境旅客不斷增加,預料今年可達四千萬人次,旅遊業對香港經濟的貢獻日益重要。民建聯認為,以往相對鬆散的、「自己人管自己人」的規管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業界發展需要,實在有檢討的必要。就加強規管及發展香港旅遊業方面,民建聯提出以下建議:
1. 政府應考慮改組旅遊業議會、設立一個專責機構/部門或提升旅遊事務署,統籌規管香港的旅遊業,除了扮演積極的監管角色外,亦擔任策劃推動一切與旅遊業發展有關的事宜,包括發展旅遊軟硬件,如酒店規劃與景點開發等;
2. 導遊強迫內地來港旅行團員購物,問題的癥結在於負團費、零團費。內地與香港的旅遊監管部門應設立機制,聯手切實執行取締零團費的措施,包括嚴格規定兩地旅行社須簽署合同,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承接旅行團,不得欺騙或強迫旅客購物,並提高罰則,若發現有旅行社出現違規情況,兩地有關當局應中止其營業執照,以杜?因零團費而衍生出來的種種弊病;
3. 建立獨立與完善的發牌制度,包括導遊及旅行社的發牌制度,並對業內的害群之馬予以嚴懲,對嚴重違規的導遊與旅行社實施釘牌的懲處等;
4. 定期派出隨團臥底,並加強對黑店的規管,以監察及阻遏不規範的旅遊經營手法。
民建聯期望特區政府能審慎研究上述建議,並給予積極回應,以保障旅客的權益、維護香港旅遊業與購物天堂的美譽。
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
陳鑑林議員
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
新聞查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財經事務發言人陳鑑林 (7770 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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