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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人大政協關注議題

29.02.2012

民建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將於三月上旬出席全國人大及全國政協會議(簡稱「兩會」)。我們將就多項有關香港與內地合作、國家發展的熱點議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詳細如下:

一、加強兩地合作,處理內地婦女赴港分娩問題

近年內地婦女赴港分娩引起兩地關注。我們建議:

  1. 兩地都應確立清晰政策,不批准懷孕一定時間的內地婦女赴港,除非她們有香港醫院的預約確認書,或有產子以外的其他特殊人道理由。內地婦女在出境時已經懷孕,必須向內地口岸管理人員申報,獲放行者亦須聲明赴港並非為分娩。加強對仲介服務業者的監管。

  2. 積極研究各種根治問題方法,包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使基本法24條第二款各項的立法原意能夠重新在香港確立。

二、扶持中小企發展

過去一年,不少地方的中小企業面對艱苦的經營環境,扶持中小企發展成為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我們建議:

  1. 應認真評估各種政策措施對中小企的影響,體現向中小企傾斜的差異對待原則。對於政府徵費及其他行政性收費,按《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劃分,對大、中、小、微四類企業實行不同水準的徵收額。

  2. 研究推出支持中小企發展的信貸擔保計劃。對於中小企用作健全提升內部財務制度的開支,應研究在稅務方面給予適當寬免。積極推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建立中小企業信貸資料庫。

三、推動內地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李克強副總理在去年8月訪港期間,提出爭取到“十二五”末期,通過CEPA內地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就此,我們建議:

  1. 就「內地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制定清晰的指標,包括階段性指標。向港澳服務業中小企提供發展機會。

  2. 爭取在前海、橫琴、南沙三個發展新區和在廣東省內提前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在三個發展新區和在廣東省內探索與港澳特區政府進行合作的新模式,以及吸引港澳專業人士前往工作的稅務安排。


四、進一步擴大本港人民幣業務

為進一步發展本港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地位,我們建議:

  1. 提高香港銀行獲准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市的額度與範圍,以及擴大准許參與界別至保險及基金業;

  2. 在港發行年期不同的人民幣債券,以加快形成完整的孶息率曲線;

  3. 容許內地股票以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等方式在香港上市,並以人民幣計價;

  4. 容許內地與香港銀行之間進行人民幣同業拆借;及

  5. 逐步提高並最終加快取消兩地人民幣匯款限額,以及由港元兌換人民幣的限額。

五、利便定居內地港人獲得適切醫療保障

為了協助返回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解決醫療問題,我們建議兩地政府合作,研究推出港人在內地定居的養老醫保計劃,並研究以「對數」方式向在內地定居港人提供適合的醫療服務,有關計劃及安排可先在廣東省實施。另外,充分利用CEPA,讓更多香港醫生可在內地執業、開辦診所或醫院。

六、關注弱勢群體權益,儘快出《社會救助法》

社會救助是國家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對因個人、家庭、自然、社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準的國民給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準的制度。由於貧富差距仍然存在,自然災害頻發,某些群眾因病致貧、以及天災人禍等原因,遭受重大人身財產損害,僅依靠自身力量和現有的救助管道難以擺脫困境,極需獲得社會救助。為此,我們建議出臺社會救助法,保護弱勢群體和未成年人的權利,既體現國家對弱勢群體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重視,對於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有著積極的作用。

七、協助香港副學位畢業生赴內地升讀高校

為鼓勵香港副學位課程畢業生赴內地升讀高校,我們建議內地認可香港副學位的資歷,容許香港副學位畢業生可憑成績升讀內地的大學,同時可以豁免修讀部分課程或學分。我們也建議兩地教育部門加強合作,向內地企業、僱主宣傳香港副學位資歷。

八、鼓勵見義勇為,形成良好社會風氣

去年發生在內地的一宗小悅悅被汽車碾過10多名途人目睹卻無動於衷的見死不救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討論。就如何鼓勵公民勇於貢獻和回饋社會,保障他們見義勇為行為的合法權益,我們建議為見義勇為行為設立廣泛的表彰和鼓勵制度,同時研究立法向見義勇為者提供恰當的保障,例如在緊急情況下作出拯救判斷和作為,無需擔心會構成疏忽或其他民事責任而被追究,以助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九、加強規範徵地問題,落實依法行政

早前發生在廣東汕尾的人民集體抗議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事情的起因就是因為部份政府人員在徵地、用地過程中涉嫌違規操作,甚至貪汙腐敗,激發了基層群眾的不滿。現時國家的土地資源短缺,爲了更好地使用土地資源,保障人民權益,必須加強規範各級政府在徵地過程中的行政行為,懲治違法人員,以免激化官民矛盾,破壞社會和諧。

十、創新香港與內地法律服務聯營方式

CEPA補充協議八提出要探索完善兩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我們建議容許香港律師事務所駐內地的代表處聘用內地執業律師從事法律事務;容許兩地律師事務所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合股聯營;另外可先在前海、橫琴及南沙等新發展區試行。

十一、關注農村污染現狀,建議加強防治力度

農村居民缺乏環境保護意識,大量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無人清理,再加上違規的農業和工業生產,直接排放廢棄物,甚至有害物質,嚴重威脅農村居民的生命安全。政府應該劃撥專項資金,加大執法力度。從生產方法、排汙設備、宣傳教育以及制度建設等方面入手,做好農村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兩地船隻的統一排放標準

船舶排放已成為香港和整個珠三角地區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之一。為改善區內空氣質素,我們建議盡快制定改善珠三角海域大氣質素的十年行動計劃,定出不同階段的詳細大氣質素指標、各類船舶的統一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減排幅度等;在區內全面推動內河及港內船舶採用更環保的能源,對遠洋船舶實施「泊岸轉油」的規定;支持在珠三角海域建立「排放控制區」。

十三、消除“洋垃圾”禍害

為有效消除“洋垃圾”禍害,我們建議海關設立專門檢測通道,針對報關的進口回收物料進行檢查,加強對走私、夾帶不法廢料的懲罰;針對回收加工企業,建立更完善的營運發牌規範;各地方政府應推動經濟多元發展,以避免過於依賴回收加工業;要求網上購物平臺的營運者加強監管其平臺銷售物品的來源,堵塞“洋垃圾”網上銷售。

十四、保護海南熱帶雨林,確保國際旅遊島生態優先

海南的熱帶森林是中國連片面積最大且唯一的島嶼型熱帶雨林生態系統,有珍貴生態價值。然而有研究顯示,海南中部山區的熱帶雨林在過去10年的時間內消失了108萬畝,其主要原因在於漿紙人工林、橡膠林、農業經濟作物的種植,侵蝕了天然林地。我們建議對在自然保護區、天保工程區、水源涵養林地違法違規種植的漿紙人工林的情況進行摸底

調查,如有新規劃的專案要立即叫停;結合實際生態和自然環境情況,制定科學且可持續的熱帶天然林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方案,並就此明確執行部門,制定執行時間表。

十五、加大資金投入,推廣水稻生態農業

生態農業技術的運用對減少環境污染和保障食品安全至關重要,但現時國家財政對生態農業並沒有專門立項,科研投入嚴重不足,因此我們建議加大生態農業科技資金投入,對水稻生態農業技術和模式的研究予以專項支援;逐步減少對轉基因研究的資金投入,並將這方面的研究重點放在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上;減少對農藥和化肥的價格補貼,轉而補貼水稻生態農業,加大對生態農業的政策補貼力度;推進現有水稻生態農業技術和模式的集成示範和推廣,例如稻田養鴨、稻魚共生等。

十六、加快立法推動中國農村地名標誌設置工作

地名標誌作為重要的資訊載體,卻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尤其是在農村,甚至一些鄉鎮所在地,連最基本的地名也沒有。這不但會為外地遊客帶來不便,對農村本身的發展也會造成障礙。為了加快和穩固農村的進一步發展,我們建議國家考慮以立法手段去規範農村的地名標誌設置工作,包括明確地名設置的具體操作方法、依據和內容程式,全面推進國家的地名標誌工作。

十七、推動香港新工業發展

儘管地價租金高昂,在香港發展工業仍有可為,例如香港食品製造業在品質安全等方面仍然有品牌優勢,而在香港發展醫藥產業也有人才和技術優勢。我們建議鼓勵內地國營和民營工業企業前赴香港設廠,特別是針對從事食品製造和醫藥製造的企業,向它們推介在香港進行生產可以獲得的優勢,加強與特區政府部門合作,協助內地工業企業在香港展開生產,獲取市場資訊及其他配套支援,並向海外推銷產品,以建立國際品牌。

十八、取締提取和販賣天然熊膽活動

利用活熊取膽汁對動物造成長期傷害,在道德上極具爭議性,引起了相當大社會反對意見。我們建議立法禁止以任何形式從黑熊身體提取膽汁,以及販賣天然熊膽產品的活動;加強執法與懲罰力度,打擊非法捕獵、飼養和虐待黑熊及提取熊膽的活動;同時,加強對天然熊膽替代品的研發工作,增加相關投資,不斷提升替代品的品質,並推動替代品的商品化。另外,向社會廣為宣傳天然熊膽的可替代性。

 

新聞聯絡:譚耀宗 77700708 / 葉國謙 777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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