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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發布「紓緩勞工短缺政策倡議」

2023年4月4日


隨着經濟活動從疫情中逐漸復常,加上香港與內地恢復全面通關,本港失業率持續下跌,2022年12月至今年2月的失業率為3.3%,就業不足率為1.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相信勞工市場情況在短期內應會進一步改善,更對外透露有意參考「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針對人力明顯不足的行業,例如運輸業及建造業輸入外勞,如何補充本地勞工不足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



近期本港更接連發生多宗涉及老齡司機的嚴重意外,社會聚焦探討的士司機已有逾半數年過60歲的現象,而從業員年齡持續上升、行業缺乏年輕人入行的副作用開始浮現。同樣問題,即老齡化、缺乏人手、年輕人不願入行,亦出現在建造業、運輸物流、安老照顧等行業,紓緩勞工短缺問題已刻不容緩。


有意見指現行「補充勞工計劃」程序複雜、審批緩慢、所需時間長,審批個案時亦缺乏客觀參考因素,企業一方面難以制訂合適的人力補充策略,另一方面申請輸入外勞時更容易被否決。根據政府公布的數據,通過「補充勞工計劃」來港的申請通過率偏低,例如2021年建築業的申請數量為846宗,最後獲得批准的只有6宗,對補充勞工缺口作用不大。而過去數年本港輸入外勞的數目一直維持約三千多人(在2003年至2021年期間,每年平均獲批的申請為1900宗),對紓緩勞工短缺杯水車薪。


民建聯認為社會需要思考如何簡化輸入外勞所需的程序與資料、縮短審批時間,在短時間內紓緩業界人力緊張的情況。而在簡化輸入外勞機制的同時,政府亦應善用用本地人才資源,透過「先聘請,後培訓」或「培訓津貼」等不同方式加強本地培訓,積極保障本地勞工。


為此,民建聯進行深入調研,撰寫「紓緩勞工短缺政策」倡議書,希望集思廣益、共同制訂合適的人力補充策略。倡議的流程與特點如下:


A. 「紓緩勞工短缺」新倡議申請流程


1. 「勞工短缺清單」

  • 《施政報告》表示,勞福局將展開新一輪人力資源推算,並會改進推算方法,包括將推算周期由以往十年縮短至五年,更緊貼經濟及勞動市場趨勢。推算的主要分析將於2024年完成。

  • 勞顧會參考政府「人力資源推算」結果,以數據為依歸制訂與確認「勞工短缺清單」;勞顧會每年就個別嚴重短缺行業工種作人力資源調查,補充與更新「清單」。

  • 企業與政府也可因應對短期新增勞動力需求(如有大型項目進行)提出人力短缺申請,交由勞顧會確認後列入「勞工短缺清單」。

  • 「勞工短缺清單」將會納入為「補充勞工計劃」框架下的特別計劃。

2. 「短缺工種就業計劃」

  • 勞工處參照「清單」推出「短缺工種就業計劃」,並參考僱員再培訓局「特別.愛增值」計劃的做法,向學員提供每月$3000為期不多於6個月的在職培訓津貼,而僱主需承諾以高於該項工種工資中位數聘請本地勞工。

  • 每月$400輸入勞工徵款將會用作補貼上述的開支,專款專用。

3. 輸入外勞

  • 「短缺工種就業計劃」最長6個月結束後,若僱員未有留任或未能聘請本地員工,僱主可輸入「短缺勞工」。由於僱主參與「計劃」時已作審核,僱主只需經簡單程序便可輸入「短缺勞工」,並將相關程序壓縮至三個月

  • 合約期為不多於兩年,合約期滿後僱主可以續約一次,即採取「2+2」方式,免卻現行外勞兩年約滿後需返回原居地才能再申請的麻煩。

  • 個案審批權交由所屬行業的部門/政策局處理(如安老業交社署/建造業交發展局),僱主須以高於該項工種工資中位數聘請外勞,其所享有的待遇亦不可比本地工人按勞工法例所得的為差,並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為其僱主工作,並且只可擔任合約規定的職位及指定職務範圍。

B. 新倡議的特點


1. 客觀、透明、科學、減爭拗

  • 勞顧會參考「推算」結果,以數據為依歸制訂「勞工短缺清單」並推出「特別計劃」,做法客觀、透明、科學。用理性、科學的數據去判斷勞動力缺口、依靠系統化、統一化參考的數值或依據作審批判斷,相信過往缺乏數據下各執一詞的爭拗將減少。

2. 推動本地培訓 鼓勵投身短缺行業

  • 設立「短缺工種就業計劃」推動本地培訓與就業,以經濟誘因吸引本地勞工入行,而僱主在參與「短缺工種就業計畫」後,若未能聘用適合僱員才准許輸入「短缺勞工」的做法亦相對公平。而要求以高於行業工資中位數聘請外勞,可減少外界對引入外勞會「打爛工人飯碗,壓低工人工資」的質疑。

3. 提速、提效、增彈性

  • 特別計劃取消26個通常不包括在「補充勞工計劃」下的職位類別,可以加強「補充勞工計劃」的彈性。

  • 企業與政府也可因應對短期勞動力需求(如有大型項目進行)提出人力短缺申請,做法具彈性,能滿足大型企業或項目的短期人力需要。

  • 輸入「短缺勞工」審批可減至三個月,提速與高效,有效補充香港短缺的勞動力。而合約期滿後僱主可以續約一次,即採取「2+2」方式,免卻現行外勞兩年約滿後需返回原居地才能再申請的麻煩。

4. 強化政府的角色

  • 「特別計劃」由所屬行業的部門/政策局審批,更能配合本港的產業政策與人力規劃。

  • 「特別計劃」實施後,政府有責任定期檢視申請情况,提升計劃透明度,避免制度被濫用。同時,政府要針對「短缺行業」加強本地培訓,增加晉升機會,吸引年輕人入行,並密切留意本地就業市場的情況,確保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及薪酬福利不會削弱。


《紓緩勞工短缺政策》倡議書全文請點擊以下連結:



新聞查詢:民建聯人力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顏汶羽 6600 2511

民建聯工商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黃英豪 9422 6633

民建聯食品安全及環境衞生發言人、立法會議員何俊賢 2682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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