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早前佐敦華豐大廈奪命火令公眾再度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問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與民建聯港島東團隊近日接獲灣仔及東區內多幢舊樓的業主、法團代表以至管理公司求助,指有個別不良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收取費用後一直拖延完成舊樓提升消防裝置的工程,令樓宇一直未能完成「改善消防安全指示」的要求,有樓宇更一直被拖延工程長達十年未「埋尾」。
梁熙與東區區議員植潔鈴今日(26日)聯同區內多幢舊樓持份者,約見消防安全總區樓宇改善課高級消防隊長及樓宇改善辦公室的消防隊長交流意見,並提出多項建議。
有灣仔大廈居民於會面上指出,消防處規定舊樓要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提升消防安全,惟該等承辦商接獲工程並收取逾九成費用後,多年來一直用不同手段令大廈未能遵從「指示」或「改善消防安全指示」列明的規定「驗收」,令業主擔心因未完成命令會被檢控或出意外時要負上賠償責任。
雖然根據消防處規定,大廈可以更換有關承辦商,但由於承辦商已收取大部分費用,相關工程已展開,業主既擔心付出的工程時間及費用血本無歸,更怕決定更換承辦商後,原承辦商會報復、破壞已完成系統。面對不良承辦商,即使業主深感不滿,但卻因種種情況只能繼續任由宰割。
梁熙了解後更發現,原來該等不良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無了期拖延不完成工程,更變相將業主及法團當成「提款機」:在開工後可多次追加費用;甚至可在相關大廈「落釘」,以雙倍以上的不合理價格,壟斷該大廈的年檢工程及其他大廈相關的消防工程,繼續大賺「黑心錢」。有法團曾致電政府部門求助,但被指屬商業糾紛為由而未有介入。
梁熙認為,目前制度的漏洞導致機制未能妥善監管承辦商的不良經營手法,故在會上向消防代表及出席會面的業主代表提出建議:
促請政府相關部門主動介入調查是否有承辦商以不良手法經營斂財,並對不良經營手法採取行動;
建議消防處建立並公開信譽良好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白名單」,供法團和業主參考
業主和法團使用市建局「招標妥」,以在更多承建商中選擇,並避免不良承辦商在合約上留下「霸王條款」;
聘用的消防裝置承辦商若出現問題,業主要向「消防處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求助;中心亦應積極介入和協調。
梁熙期望政府全面檢視目前樓宇在提升消防裝置及其他復修工作的情況,了解當中的難處並提供適切協助、加強對不良承建商採取行動,避免因雙方爭拗或其他問題,令大廈未能完成各項維修或更換設備的工作而出現的社區隱患。
傳媒查詢:
立法會議員梁熙(電話:9665 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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