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
民建聯一直關注劏房住戶的權益,期望透過增建公屋、過渡性房屋及支持簡約公屋計劃等,與香港逐步告別劏房的目標掛勾,讓住戶早日脫離劏房行列。民建聯於2021年10月,立法會審議《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期間,成立了告別劏房行動,公開提出了十大倡議,部分建議獲接納。正因劏房租管已實施了一年,加上政府落實推出簡約公屋及申請撥款之際,我們今日提出「告別劏房2.0」倡議,要求當局把推出連串措施與制定告別劏房目標掛勾,五年內率先完成取締劣質劏房,並提出一系列優化劏房租管建議。
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今日偕同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及十多名行動成員,召開記者會,闡述我們的工作及提出「告別劏房2.0」的倡議(詳見投影片)。
民建聯過去一直推動政府落實現金津貼、增建公屋與過渡性房屋、劏房租管政策及各項支援劏房住戶的措施,以改善劏房住戶的生活環境,讓居民早日脫離劏房行列。
不過,劏房租管條例生效已一年,執法情況未如理想,我們先後透過在立法會層面跟進,並發出問卷及接觸劏房居民,亦與劏房租管地區服務隊交流,列席他們為劏房居民舉辦的簡介會,務求深入了解居民在新例實施後仍面對的困難。
根據統計處1月發表的「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主題性報告顯示,劏房數量又略為上升,部分區域升幅頗大,如深水埗增加了7000個劏房單位。多了具備大專教育背景的市民入住劏房,繳交6000元或以上租金的住戶有所上升,由2016年的1.2萬戶,到2021年有多達3.2萬住戶。而單人住戶方面,由2.7萬增至4.2萬。而同區工作與生活的在職人士比例正在下降,跨區工作者正逐步增加。
參考統計處的劏房住戶數據後,我們再分析了多個當前租管突出的問題,包括業主或房東沒有提供書面租約、不制定新租約、不按法定要求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租賃通知書、濫收水電費及不向租戶出示水電費繳費單副本、濫收其他費用等。
為此,我們重新整合多項政策目標,包括要求當局有系統地加強執法,檢控違例人士,以保障住戶權益。最重要一點,是我們毋忘初心,繼續要求政府制定告別劏房的路線圖及時間表,隨著公屋供應、過渡屋及簡約公屋的供應量增加,我們期望市場對劏房需求會減少,透過發牌制等加強規管,屆時剩下來的劏房可轉型為持牌合規格的「共居房屋」。
我們的政策目標:
1. 分階段告別劏房,制定告別劏房時間表與路線圖
2. 劏房租管條例有效執行
3. 透過現有法例告別劣質劏房
4. 減少市場上對劏房的需求
5. 進一步規管劏房
告別劏房2.0的主要倡議:
1. 執法與取締劣質劏房
a. 加強執法與檢控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水務設施規例》、 《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涉及消防安全與公共衞生條例,主動巡查、包括「放蛇」搜證、執法及檢控違例人士。
b. 在5年內取締劣質劏房
制定KPI,於5年內逐步取締劣質劏房,包括天台屋、天井屋、工廈及商業樓宇內等劏房。制定搬遷計劃,撥出過渡性房屋單位,安置受影響住戶或給予租金津貼與搬遷費用。
2. 持續支援保障劏房戶權益
a. 制定起始租金
建議以分區劏房平均呎租為基礎,新租金不可高於同區劏房的平均呎租,但為顧及房間地點、樓層及質素等差異,容許有10%以內的彈性。優化現有租管措施,包括強制業主須使用書面標準租約。
b. 現金津貼恒常化
2021年推出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輪候公屋三年或以上申請住戶,提供租金補貼。計劃將於2024年到期, 建議把計劃恒常化,直至公屋供應大為增加為止。
3. 制定劏房發牌制度
參考境外做法,並以旅館業條例及床位寓所條例形式,對劏房實施發牌制度。
a. 規定出租單位內的獨立劏房面積不能少於7平方米,而整個出租單位的人均面積不能低於5.5平方米。
b. 限於住宅樓宇有劏房
只容許住宅樓宇或綜合用途樓宇住宅設有劏房。如設於作非住宅用途樓宇,必須附有建築事務監督准予改作住宅用途的書面同意。設立劏房須符合大廈公契及政府地契條款。
c. 須符合建築物條例
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安全及衞生標準;並須符合消防處的最基本的消防安全標準。
d. 持牌人符合適當人要求
持牌人須符合適當人規定,即是沒有曾被裁定違反相關租管條例的罪行者,或任何被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監禁的任何罪行;或是不屬於未獲解除破產的人或正進行清盤或清盤令的對象。
4. 制定告別劏房路線圖
期望透過增建公屋、過渡屋與簡約公屋,加強規管劏房措施,十年內逐步減少劏房數目,並以此制定明確的KPI及告別劏房的時間表與路線圖。在支援措施配合下,預計有兩成劏房單位轉型,以持牌「共居房屋」存在,作為市民其中一個住屋選項。
5. 優化簡約公屋政策
a. 由非政府機構營運
讓有營運過渡屋經驗的非政府機構,承辦及管理簡約公屋項目。重視營運機構為居民提供不同的社會服務,發展互助鄰里關係的社區體驗。編配租戶入住權方面,統一交回房署負責。
b. 嚴格控制建造成本
須嚴格控制建造成本,並促使MiC建築物料可搬遷及重用。
c. 提供交通與社區設施
與運輸署及巴士公司等配合,在簡約公屋提供點對點巴士或小巴線,方便居民出行到地鐡站及市區。預留空間提供康樂等社區設施,如健體設備。
6. 優化過渡性房屋政策
a. 成立簡約屋過渡屋中央平台
盡快成立線上線下的中央服務平台,讓營運者與持份者向政府反映及解決所面對難題、資訊分享;累積及傳承經驗,例如租戶租約期滿或有調遷安排,營運機構可透過平台協作。整合網上資訊平台,統一發放簡約屋及過渡屋申請入住資訊。
b. 修改甲乙類租戶「八二」入住比例
容許更多不符輪候公屋三年的劏房租戶(即乙類申請者)入住過渡屋。強化房屋局現有網頁,加入劃一申請方法及增加網上申請功能。
c. 加強宣傳過渡屋的選擇
當局已接納我們建議,在房署樂富客戶中心展銷過渡屋招租項目。建議把過渡屋招租的資訊,透過房署及社署等部門,直接發放予輪候公屋人士。
d. 善用關愛基金推出支援劏房戶服務
撥款予非政府組織提供服務,包括在劏房戶密集地區設立服務中心,協助居民申請過渡屋、簡約公屋,讓劏房戶可尋求支援。教育局及勞工處等給予支援,服務中心可向有需要家庭提供轉校及轉介工作支援。
e. 與簡約公屋功能適當分工
在2024年推出首批簡約公屋單位前,確保過渡性房屋入住率理想,以免資源浪費,如容許劏房戶優先入住。
f. 持續發展社會房屋
宣傳香港營運社會房屋經驗,包括亞洲首個可重用住宅物料案例。建議在關愛基金撥款,或用其他資助方式,持續推出過渡性房屋,例如支持私人發展商改建空置住宅單位,為劏房居民或不適切房屋住戶提供短期居所,並正名為「社會房屋計劃」。
告別劏房行動倡議報告
傳媒查詢:
立法會議員兼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 6373 1979
立法會議員李慧琼 9457 9853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