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9
(一)調查方法:
調查對象:18歲或以上人士
調查樣本方式:電話隨機抽樣訪問
訪問日期:4月12-18日、5月18-26日及7月15-21日
有效被訪人數:1,018、1,025及1,017人
調查機構: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進行
(二)調查摘要:
2019年爆發反修例暴動,反映網上起底及發布虛假資訊的問題嚴重。起底暴力令不少市民產生恐懼和不安,不敢發表己見;此外,不少青年因受到「爆眼女」、「新屋嶺性侵」、「太子站打死人」等虛假資訊的影響及煽動,因而參與暴動。
由於起底及虛假資訊造成的禍害極大,我們因此進行追蹤調查,了解市民對相關問題的看法。而我們的數次民調結果均反映過半數受訪者認為網上起底,及網上發布假資訊及散播仇恨的問題嚴重,過半數人士亦支持制定法例處理有關問題。此外,鑒於不少海外司法管轄區已採取不同措施遏止虛假資訊的散播,美國、法國、德國、新加坡等國家更已針對虛假資訊立法,我們建議政府應多管齊下打擊虛假資訊,包括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立法打擊散播仇恨、向市民推廣資訊素養教育及宣傳、資助科技研發,更快及準確地識別虛假資訊、以及制定社交媒體業務守則。
(三)主要調查結果:
是次調查共分三次進行,分別為今年的4月12-18日、5月18-26日及7月15-21日,訪問人數分別為1,018人、1,025人及1,017人。
對於本港的起底、發放虛假資訊及散播仇恨等情況,在今年4月的調查,有近六成五人認為嚴重,兩成九人認為不嚴重;5月的調查,有五成九人認為嚴重,約三成三人認為不嚴重;7月的調查,有六成一人認為嚴重,約三成一認為不嚴重。(見表Q1)
支持制定起底法的情況,4月有近五成六人支持,三成七人不支持,5月則有五成二人支持,三成七人不支持,7月有五成三人支持,三成八人不支持。(見表Q2)
至於支持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4月有近六成四人支持,三成一不支持,5月有近五成八支持,三成三不支持;7月則有近五成九人支持,三成四人不支持。(見表Q3)
制定法例禁止散播仇恨方面,4月有五成四人支持,三成七人不支持,五月則有約五成三人支持,三成六人不支持,7月有五成五人支持,三成五人不支持。(見表Q4)
(四)分析及建議:
1. 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
本港雖已落實《香港國安法》,但激進思想沒有收斂,煽動暴力及仇恨的假資訊仍充斥網絡平台,銅鑼灣恐襲案顯示虛假資訊繼續催生極端思想,另有反中亂港份子為繼續抹黑政府施政,在網上平台散播不少針對新冠肺炎及注射疫苗有關的假資訊,例如說‘將普及檢測的DNA送中’,導致部分市民不願檢測,又抗拒接種疫苗,影響防疫工作;此外,政府現時依靠記者會或發新聞稿澄清事件的對策,過於被動及緩慢,成效不及制定一條專門法例,能針對性打擊搞事者,以徹底斷絕傳播虛假資訊的源頭;而立法會今年7月21日亦通過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提出的議員議案,要求盡快立法打擊網上虛假資訊。因此,我們要求當局回應立法會及社會的訴求,盡快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
儘管要求立法打擊網上傳播虛假資訊的民意清晰且屬大多數,但我們留意到仍有少數人對立法一事存在憂慮,為此,我們強調《網上虛假資訊法》的制定應符合三個必須:1) 必須符合《香港人權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即法例對權利的限制必須基於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2) 規管必須只限於“錯誤的事實陳述,而該陳述同時影響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情況;3) 必須設立上訴機制,以提供合法保障。
2. 立法打擊散播、煽動仇恨公職人員及其家屬的行為
現時《香港國安法》29條提到,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屬犯罪,而《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則提到,煽動香港居民之間的不滿、或煽動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又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行為,同樣觸犯法例。然而,有鑒於2019年至今所出現的散播仇恨主要針對公職人員及其家屬,就此,我們建議修訂現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明確將煽動對公職人員及其家屬的憎恨、敵意或藐視等的行為,列為違法行為,並作出懲處。
3. 推廣資訊素養教育及宣傳
在打擊虛假資訊的非規管措施方面,我們建議加強媒體素養的教育及宣傳,以提高市民辨識虛假資訊的能力、認識虛假資訊的禍害,以及避免做一些缺德或不負責任的行為,例如制作假資訊以進行網絡欺凌,或明知資訊不實仍轉載等行為。
教育局現時雖然在推動資訊科技教育工作方面,建議中小學參考《香港學生資訊素養文件》的建議[1],將資訊素養融入學校整體課程,以教育學生應符合道德地運用資訊及資訊科技,以及培養資訊素養能力,然而,參考相關的教學建議,例如如何符合道德地及負責任地使用網上資訊的教育,只集中於尊重知識產權的教導,對於如何判斷及核實網上發布的內容、避免網絡欺凌及尊重個人私隱等的教育,卻鮮有提及。因此,我們建議教育局因應現今對資訊素養的當前關注,更新資訊素養的教育建議,以協助學校提供更合適的課程。
另一方面,我們認為一般公眾亦應具備相關的資訊素養能力,故建議參考推廣公民教育的經驗,由公民教育委員會設計一套有關資訊素養教育及宣傳的計劃,以協助社區團體推廣資訊素養,並可善用公民教育中心,構思及舉辦教授相關活動,以協助市民培養資訊素養。
4. 資助科研 更快及準確識別虛假資訊
現時不少科研團隊或大學已研發自動識別程式,利用大數據及人工智能追蹤和查核假資訊,並向公眾公開相關資料。我們建議,當局應設立專款支援及資助相關科研團隊或大學,進行更多的研發項目,以推出更快及準確辨識虛假資訊的應用程式。
此外,我們建議當局應建立網上平台,綜合及統一記載不同政府部門已澄清的虛假資訊及相關事實,以及經由其他機構查核為虛假資訊的網上帖文,以方便傳媒、社會各界及普羅市民查核。
5. 制定社交媒體業務守則
要有效打擊虛假資訊,我們認為網上各類媒體同樣肩負重任,然而,本港現有針對新聞媒體的守則或指引,都是針對線下情況,並沒有適用於社交媒體或線上平台的業務守則,就此,我們建議通訊事務管理局參考現有的電視及電台廣播的業務守則及指引,以及歐盟的《虛假資訊實務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為本港社交媒體制定專門的業務守則。
新聞聯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90317995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 9274 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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