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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何「價」?

2014.11.13

剛過去的美國中期選舉為史上最昂貴,有指消耗近四十億美元,即三百多億港元。二○一○年,美國最高法院撤銷對非政黨的民間團體於選舉期賣廣告的限制。雖然法例仍然禁止這類團體直接向政黨和候選人捐獻,不過,潘朵拉的盒子一打開,奇怪的事情便發生了。有統計指出,這類團體的總開支有超過八成用於負面宣傳,明顯是想避過法例限制。負面宣傳鋪天蓋地,有評論指候選人的政綱統統被淹沒,選民難以接收和分析候選人的訊息,令人質疑是否有違民主的原意。


台流水宴如尋底競爭


這類涉及非候選人的開支比候選人的開支更大。例如:在九個競爭最激烈的州份,眾議院候選人消耗了三千五百萬美元,但其他團體的開支高達四千九百萬美元。這不禁惹人猜想,到底選舉是由候選人和政黨主導,還是由財雄勢大的力量幕後操縱?


早前,乘台灣即將舉行「九合一選舉」,筆者前往考察,發現該處容許候選人向每位選民提供約港幣十數元的「利益」。然而,這種上限可謂形同虛設,因為根本無法追查候選人實際上向每一位選民提供了多少「利益」。每逢選舉,台灣各地都有大大小小的造勢大會和「流水宴」。台灣的文化注重鄉情,「流水宴」被視作鄉里聯誼活動,尤以中南部地區為甚,當地人對「流水宴」都習以為常。借用經濟學的術語,台灣的情況實乃「尋底競爭」:當有候選人提供利益,便驅使所有候選人都提供利益了。當然,這種選舉文化令候選人和政黨背負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這種方式能否持續下去,筆者未感樂觀。


港嚴格把關值得珍惜


二○一○年,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候選人於未宣布參選前,一切個人宣傳都不計入選舉開支。故此,香港出現另一種奇特現象:在非選舉期會有大量「疑似」選舉宣傳。以路旁的宣傳橫額為例,一年四季都會懸掛,反而踏入選舉期要暫時除下,重新編配。這種現象在世上其他地方並不常見。香港人見怪不怪,外國人卻以為香港天天都在選舉呢!


然而,香港嚴格限制候選人的競選開支上限,又有廉政公署把關,一旦開支「爆煲」更會被褫奪議席。這讓選舉不會淪為有錢人的玩意,平民大眾都有機會參與。而且,法例規定候選人不得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大大壓縮了負面宣傳的空間。反觀美國和台灣都未有對選舉開支嚴格設限。美國中期選舉一下子便花掉了相當於百分之一的香港本地生產總值,卻不見得促進了民主發展;台灣開放選舉幾十年,其選舉法例仍然存在明顯漏洞。香港建立了廉潔的選舉制度,彌足珍貴,應該加以珍惜,繼續發揚。


 

刊於星島日報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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