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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23條訂立與國安法有任何衝突

2024年2月27日


《基本法》23條立法茲事體大,具逼切性,儘管政府仍未提交立法草案,但立法會亦需盡快預備展開審議工作,故內務委員會成立研究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並在昨日(27/2)舉行首次會議。


近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訪問香港,日前與法律界代表見面,立法會議員黃英豪認為充分顯示中央對香港的司法和法治高度重視,並指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應主動向境外各地同業正確地介紹香港良好的法治環境。


故此黃英豪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支持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第23條,並提出在諮詢文件訂立這法例其中一個目的是要落實全國人大的「528決定」與《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翻查記錄2022年12月全國人大就《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但解釋卻未在本地法律之中體現,因此能否將這要求明確地納入在新訂立的條例之內,確保任何人在作出執行其職能上的任何時間都需要尊重和依法執行國安委的判斷和決定。另一方面,全國人大通過的《香港國安法》與即將審議為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之間有沒有「重疊部份」,因而引起兩法律系統之間的法律衝突,如有不同的詮釋是否會以香港的國安法為準。


當局回應道,訂立新法例的同時亦會完善「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制度和執法機制,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香港國安法》是相輔相成;另外,人大常委的釋法內容已經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具有效力成為《香港國安法》的一部份,亦不會出現法律不相符的地方,因為有要求任何本地立法都不能與《香港國安法》有任何衝突和不相稱之處。


傳媒聯絡人:立法會議員黃英豪 35896648/3589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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