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
就證監會與港交所今日公佈《有關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的聯合聲明》(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一事,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黃俊碩及選委界別立法會議員陳仲尼對此表示歡迎及欣賞,並衷心感謝港交所在制定「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的過程中,吸納黃、陳兩位議員代表民建聯早前聯合發表的《提升本港新股上市及融資中心的地位》政策倡議書內不少建議,與及就「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的具體內容與他們作出密切及坦誠的溝通。
今次的「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當中包括:若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的新上市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或《上市規則》下的所有適用規定及指引(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別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各自評估並指出有關申請是否存在任何重大監管關注事項(監管評估)。在此情況下,證監會及聯交所將分別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在確認沒有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後,聯交所會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共同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然後相關申請便可進行上市委員會聆訊。
申請人及其保薦人預期可於總共約60個營業日內就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給予完滿答覆。待取得上市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門或監管機構批准後,申請程序預計可於六個月的申請有效期內完成。
而已於A股上市的公司在香港提交新上市申請時,若符合以下條件,預計市值至少達100億港元、該公司在遞交新上市申請前的兩個完整財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與A股上市相關的法律及法規,證監會及聯交所分別只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在此情況下,兩家監管機構各自的監管評估將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完成。有關措施比兩位議員所建議的內容更為進取,反映有關部門的決心。
黃俊碩議員表示,今次的「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設立明確的審批時間表及相關的流程,有助提升審批上市申請的透明度及效率,消除過往申請者因上市審批過程時間太長、透明度不足、與及確定性不足所帶來的額外成本及風險等,有助提升香港「IPO」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陳仲尼議員則指,在「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為合資格的A股上市公司來港進行「IPO」時,提供更為簡便的審批過程(證監會及聯交所分別只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與及更迅速的審批時間(兩家監管機構各自的監管評估將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完成)的「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無疑為吸引更多內地企業來港上市打開方便之門,讓香港發揮作為國家最開放的國際金融中心,「引進來、走出去」的重要功能。
最後,黃、陳兩位議員會繼續盡全力將業界的智慧、聲音和訴求,帶到去相關的部門之中,以進一步提升我們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融資中心的吸引力。
傳媒查詢:
黃俊碩 5978 9007
陳仲尼 5398 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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